攜帶作案工具欲繼續(xù)行竊的本市青年石某,日前在李村一旅館住宿時被李滄分安分局治安科查獲。
5月29日晚,石某從家中攜帶剪鉗、撬棍和匕首等竄至李村一旅館住宿,并將作案工具放在枕頭下欲等到下半夜出去“大干一場”。晚12時許正在做美夢的石某被李滄公安分局治安科清查民警叫醒,當被問為何不回家睡覺時,石某支支吾吾,前言不搭后語。細心的民警在檢查時發(fā)現(xiàn)了枕頭下的作案工具。
經李村派出所初步審查,曾因盜竊被勞教一半年的石某自1999年6月以來在我市李滄、四方、市北等區(qū)盜竊作案40余起,竊得贓款及贓物折款達萬余元。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于海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