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6年,寡居的周老太到婚介所認識了林大爺,兩人很快就擦出了愛情的火花。3個月后,他們同居了。在林大爺?shù)膱猿窒,周老太不顧兒子“斷絕母子關(guān)系”的要挾,賣掉了自己的房子,把家具搬到了林大爺處,并拿出自己的私房錢,把他的房子重新裝修了一番,兩人過起了甜美的生活。
幾個月后,周老太得知林大爺還有一子一女,而且對他們的事極為反對。周老太懵了,但林大爺哭著求她原諒。想到兩人幾個月來的甜蜜,周老太原諒了林大爺。5年中,周老太一直催林大爺去辦結(jié)婚證,但林大爺說自己的離婚證掉了,不好領(lǐng)結(jié)婚證。
今年初,身體不適的林大爺被確診為肝癌,周老太盡心盡力地服侍,林大爺?shù)淖优疀]有來看望過父親一次。6月初,林大爺去世后,周老太又拿出自己的錢為林大爺辦了體面的喪事。
林大爺去世后3天,他的子女來了,要周老太交出房間鑰匙另覓住處。這次,周老太真的是懵了,這家中的一切都是她花錢布置的,林大爺?shù)淖≡嘿M、藥費、身后事等都是她處理的,怎么就忽然變成了“外人”呢?5年來,他們雖未領(lǐng)結(jié)婚證,但一直是像夫妻一樣生活,她不就是老林的妻子嗎?她不也擁有繼承權(quán)嗎?但林大爺?shù)淖优畧苑Q他們是非法同居,并限期要她交出房屋鑰匙。
“現(xiàn)在,我的兒女都不管我了,我的錢也在照料老林時花光了,如果真的搬出來,我今后該如何是好。俊闭f到傷心處,周老太像孩子一樣哭了起來。評析:因周老太和林大爺?shù)年P(guān)系始于1996年,這時我國新的《婚姻登記條例》(1994年發(fā))已經(jīng)出臺,按《條例》,他們屬非法同居關(guān)系,而不是事實婚姻。故雙方不存在相互“繼承遺產(chǎn)”的說法,只有對共同財產(chǎn)進行分割的問題。
在本案中,周老太只能從證明房子是她與林大爺共同所有、她為林大爺?shù)牟〖叭ナ阑ㄙM了多少資金的角度出發(fā)才能挽回損失,但從她的情況來看,想要舉證非常困難。王眉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