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報訊
2月15日,河南陜縣民工趙林(化名)向本報投訴稱,他正月十八到某信息服務事務所找工作,被介紹到一家“工廠”做司機,然而一周過去了,他投進去350塊錢,工作沒有著落,已經身無分文。趙林留下投訴書和一系列的收據就離開了青島,記者就此事展開調查。
在趙林的投訴書中,地點只提到振華路,而經所在工商所調查,并沒有他所說的“信息部”。昨天上午,記者來到振華路,經過多方打聽,終于找到了這個專業(yè)介紹司機的地方。在一條狹小的道路里,中介機構并不起眼。
永安路工商所迅速出擊,對中介機構進行了縝密調查。記者看到店家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范圍僅僅有房屋中介、信息資訊等字樣,而并沒有職業(yè)介紹等相關內容。工商所向中介機構要勞動部門頒發(fā)的職業(yè)介紹許可證,但是店家稱其正在辦理中。也就是說,目前,信息服務事務所根本不具備勞動用工介紹資格,其行為屬于超范圍經營。因此,趙林所交納的200塊錢的報名費和勞務費必須返還。隨即,永安路工商所責令其辦理職介證,進行經營范圍的重新認定。
據信息部的張姓負責人講,趙林去的所謂“工廠”,他們也不知道在什么地方。這種情況下,記者以民工的名義,按趙林留下的手機號碼與這家“工廠”聯絡,探知號稱某某實業(yè)的公司坐落在四流中路的一個停車院子里。
記者在振華路工商所人員的幫助下,拐了幾個彎進入到“公司”。一名“工人”告訴我們,他們的實業(yè)公司從事焊鑄生意。但是,當執(zhí)法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件時,對方竟然拿不出來。由于這家公司尚沒有辦理經營執(zhí)照,招工根本無從談起,趙林所交納的100塊錢的押金和30塊錢的暫住證也必須追回。由于在“中介機構”趙林曾經拿回一筆20塊錢的生活費,所以協商后被退回180塊錢。
消協的工作人員講,發(fā)生這樣的用工糾紛,一方面是因為中介結構的合法性存在問題,用工信息源不可靠;另外,很多外來務工人員,對中介結構不了解,往往吃了虧也不知道去哪里申訴。(閻格寧張守帥通訊員岳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