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|
前央視主持人方宏進離婚案,目前終于有了一審判決結果。海淀法院準予雙方離婚。 于紅偉的律師說,法院認定方宏進在婚姻中有過錯,確認了方宏進與他人有不正當性關系。法院未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,判決女兒由母親于紅偉撫養(yǎng)。 對于離婚判決,方宏進和妻子于紅偉均表示上訴,于紅偉認為女兒撫養(yǎng)費過低,方宏進要求法院澄清“婚外情”事實。 今天上午,記者分別采訪當事雙方,并請知 對話·方宏進 法院判決比較客觀 FW:對一審判決,你怎么看? 方宏進(以下簡稱“方”):我認為判決應當是比較客觀的。 FW:你打算上訴嗎? 方:我肯定要上訴。我上訴是要說清楚兩件事,一是關于一審中我寫“保證書”的事,二是關于于紅偉說我有個5歲私生子的事。 FW:對于方貞的未來你有什么打算?想要回女兒的撫養(yǎng)權嗎? 方:這個恐怕沒希望了,方貞這些年一直跟她母親生活在一起。但我希望她能出國留學,到時肯定還要靠我?guī)退?lián)系國外的關系并照顧她。我不希望于紅偉總拿女兒說事,因為這對孩子的心靈影響很不好。 FW:你認為于紅偉會上訴嗎? 方:會的,但她上訴如果只為多分財產,估計可能性不大。 她說我“開房”的時間 我正在直播 FW:法院認定你在婚姻中存在過錯,你怎么看? 方:法院判決主要依據(jù)于紅偉提供的我曾經給她寫的那份“保證書”。因為開庭前于紅偉的律師曾和我談過想協(xié)商,所以我也沒準備太多證據(jù)。于紅偉在法庭上突然拿出這些證據(jù),我肯定一時拿不出證據(jù)來反駁。 FW:你寫的是什么“保證書”? 方:于紅偉說我和別的女人有不正當關系,不讓我上班。我當時為了安撫她,哄她讓我上班,就按她的意思寫了一份保證書,承認和某女性有關系。我當時根本沒想離婚,也沒想到她日后會拿這個當證據(jù)。再有就是于紅偉說我在飯店和某女性開房間,但她根本就沒看見。還說對她家暴,拿我和李陽比較,事實上我和她發(fā)生肢體沖突只有一次,也根本沒掐她的脖子,孩子也不在場。 FW:你說于紅偉說的不是事實,有證據(jù)嗎? 方:當然有?!氨WC書”所說我與其他女性開房的時間正是我在電視臺直播的時間,這一點電視臺肯定能證明。 FW:你想挽回公眾形象嗎? 方:我不想做道德完美的人,也不在意公眾形象,我說清楚事實是為了方貞(女兒),她因為這兩件事恨我,認為我不愛她,但她總有一天會長大。她已經17歲了,我想讓她看到法院判決,證明她父親沒做這些事。 對話·于紅偉 女兒看到判決說“我爸太無情無義了” 記者上午致電于紅偉時,她告訴記者目前已回到上海。 FW:聽說你打算上訴? 于紅偉(以下簡稱“于”):對,主要是要求分割財產?,F(xiàn)在在北京海淀區(qū)的那處房產是我和女兒唯一的住處了,我希望法院能從保護婦女兒童的利益出發(fā),把房產判決給我和女兒。 FW:方宏進每月支付1800元的撫養(yǎng)費,你認可嗎? 于:不認可,這個我們肯定在上訴中也會提出來的。我們已經得知方宏進在北京目前經營著公司,收入是不錯的,根本不像他自己說的那樣。而且方宏進說要把孩子轉入公立學校,現(xiàn)在方貞的學校都是英語教學,轉入公立學校就把女兒毀了。我認為這只是他的借口,他不想盡父親的責任。 FW:女兒看到判決了嗎? 于:判決書剛下來那兩天我沒告訴女兒,怕她耽誤太多學業(yè),也不想影響她的心情,她已經受到太多傷害了。后來女兒看到判決書,當時就說:“我爸太無情無義了,居然想把我轉到公立學校。”當時就哭得不行了。 法律看點 看點1:法院為何沒有分割夫妻財產 北京律協(xié)婚姻家庭委員會秘書長、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楊曉林律師表示,按一般情形,法院會在離婚糾紛判決中,將子女撫養(yǎng)、財產分割等問題一并處理。 如果雙方在離婚訴訟中,均表示自行處理財產分割問題,法院不再予以處理。如果夫妻財產中涉及比較復雜的股權問題,法院會建議雙方通過另行訴訟的方式解決這部分財產爭議。此外,按照法律規(guī)定,對于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,法院一般暫不處理。 本案中,方宏進夫婦兩人在海淀的房產因沒有取得產權證,而且已被查封,所以法院對此未作處理。等該房產解除查封,取得房產證之后,方宏進夫婦可另行起訴解決分配問題。 看點2:方宏進“外遇” 妻子能否得賠償 楊曉林表示,按照《婚姻法》規(guī)定,婚姻一方如果存在重婚、婚外情、家庭暴力等,屬于存在過錯行為,無過錯方可以主張賠償。在司法實踐過程中,如果男方有外遇,在分割財產時,法官也可以判決讓男方少分財產。 本案中,方宏進被確認有“外遇”,顯然具有婚姻過錯行為,于紅偉依法可獲一定數(shù)額的賠償。但于紅偉并沒有就此向法院提出賠償要求,因此“過錯賠償”未在判決中體現(xiàn)。 “法院認定方宏進有婚外情,對于紅偉非常有利,一旦將來找到婚姻存續(xù)期間的財產,于紅偉在爭議中將處于有利地位。”楊曉林說。 看點3:1800元撫養(yǎng)費是否偏低 楊曉林指出,法院對于子女撫養(yǎng)費的確定,一般根據(jù)子女的實際需要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?shù)氐膶嶋H生活水平確定。 有固定收入的,撫養(yǎng)費一般按月總收入的20%至30%的比例給付。無固定收入的,撫養(yǎng)費的數(shù)額可依據(jù)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(yè)平均收入,參照上述比例確定。 由于方宏進目前并沒有穩(wěn)定工作,法院確定的1800元子女撫養(yǎng)費標準在正常的范圍之內。 楊律師說,法院支持的撫養(yǎng)費是撫養(yǎng)子女過程中最基本的生活費、醫(yī)療費、教育費等,而對于擇校費、上貴族學校等費用,則很難獲得法院的支持。 看點4:200萬為何被認定為個人債務 方宏進婚姻存續(xù)期間留下的200萬的債務,此番被法院認定為方宏進的個人債務。 楊曉林分析,這200萬元可能是方宏進在婚姻存續(xù)期間單方的舉債,比如用于公司的經營、朋友間經濟債務往來等。如果方宏進借來這筆錢自行支配并未經過妻子于紅偉的同意,也沒有用于家庭支出或理財,則法院一般認定為個人債務。 相關背景 2010年年底,于紅偉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與方宏進離婚,并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,但因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很大一部分還沒有完全查清,無法確定財產的具體數(shù)額。 今年12月1日,此離婚案再次開庭,方宏進要求獲得女兒的撫養(yǎng)權,并分割財產。 近日,更有網名“萌殺之”微博網友,以方宏進之女的名義,發(fā)微博指責方拋妻棄女、拒付撫養(yǎng)費。這些微博很快被大量轉發(fā),引起爭論。 |
上一篇:造型師曝劉若英身材缺陷